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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亚10月23日电 (记者刘贡)日前,三亚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三亚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抓住当前的优势和机遇,为市级金融业发展提供政策扶持。
该《政策》的制定系根据三亚实际情况,意在优化全市金融环境,提升金融业竞争力,加快金融产业发展,更好地为三亚国际旅游城建设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政策》主要运用各项奖励和优惠刺激市场,市级财政将每年从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视财力状况逐年增加。
完善金融体系———
结合发展总部经济
该《政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总部和地区总部(直属总部管辖的金融机构一级分行、分公司)入驻三亚。如机构自建办公用房的,三亚市政府给予用地政策倾斜;租赁办公用房的,三亚市进行补贴(不超过3年)。此外,三亚市还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作为开办费。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三亚设立分支机构,鼓励现驻银行类金融机构新设营业网点,一次性奖励最高200万元。各类奖励主体包括二级支行、支行升格、新驻市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区新增设金融营业网点、鼓励自助银亭的设立。
在农村金融服务方面,新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含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三亚给予不同程度奖励。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自助银亭分别可获得40万元、7万元奖励。此外,涉农保险的保费三亚市予以补贴,涉农担保发生损失,三亚进行损失补偿等。
鼓励各类资本发起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融资性担保机构,最高年度奖励不超过50万元。所有奖励资金全部用于增补风险准备金。
推动金融创新———
产品更丰富体系更完善
以《政策》为依据,三亚将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商、税务、人事劳动、环保、质监、住房公积、公检法、统计等部门的信用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建立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机制和信用平台。加大征信系统软硬件建设的投入,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解决。
对成功实现境内外上市(包括并购上市)的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其中30%由企业奖励给有功人员。对拟上市企业在规范重组过程中的税费给予优惠。补交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返还。
设立信贷规模增长奖励资金,对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其年度新增贷款的0.2%进行奖励,其中30%用于奖励金融机构的高管人员;设立200万元奖励资金,鼓励三亚金融机构增加及创新金融工具和服务品种。
鼓励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参与企业并购重组。加大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支持,按照50%的比例给予投保企业保费补贴。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创新发展各种保险业务,对于创新保险产品的,按该保险产品的年度保费收入的0.2%奖励保险公司。
优化金融环境———
不拘一格降人才
三亚将依此《政策》探索开展离岸金融业务,提高面向非居民的金融服务水平。对于率先开办离岸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在第1笔离岸金融业务办理完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扶持建设区域性金融IT基地、研发基地、后台基地、培训基地和客户服务基地。
在金融人才引进方面,对金融机构招录的大学本科以上的毕业生,在符合海南省、三亚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前提下,有关职能部门在其户口迁移、家属落户和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便利,在本市落户并工作满3年以上的,可以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新引进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银行机构的行长和副行长、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等)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保荐人代表、精算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和高级经济师等)每年按交缴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提取本地购(租)房奖励基金,用于个人在本地购(租)房。
金融管理部门干部、职工的住房问题按属地原则纳入三亚市保障性住房范围,参照三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条件申请购买三亚市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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