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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库”说“小”不小,大量资金和资产长期在单位体外循环,游离于监督之外,化大公为小公,危害十分严重。
2009年5月,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联合下发治理“小金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主要治理对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自查自纠,重点检查
“小金库”专项治理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自查面达到100%。
凡是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重点检查发现的“小金库”,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2010年初,我省依法对存在不合规行为的23家省直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3家单位及时整改,主动缴纳罚金22.9万元。2010年7月,“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范围扩大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社会团体。
2009年至今,我省累计发现“小金库”492个,涉及金额约1.69亿元。查处违规设立“小金库”案件26件,83个单位受行政处罚,35人受单位内部处理,17人受组织处理,3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人被移交司法机关。
全面复查,督导结合
监督检查是“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今年我省开展了治理“小金库”全面复查工作,各市县、各部门普遍落实公示、承诺和问责制等措施,全省共有6982家单位开展全面复查,复查面达到100%。通过复查,发现“小金库”5个,涉及金额76.18万元。
全面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市县、各部门依据复查情况,研究制定督导抽查方案,科学确定抽查对象,结合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专户清理整顿等其它监督检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抽查工作。
海口市将隐瞒不报,或拒不整改的银行账户视同设立“小金库”问题处理;三亚市通过电话,对各单位进行每周一次的督导;昌江黎族自治县实行联络员、快报和定期巡视制度,及时纠正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等问题。
各市县、各部门还全面签订了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承诺书,强化责任追究。
标本兼治,纠建并举
源头治理是“小金库”治理正本清源之策,也是治理的最终目标。
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立足彻底根除诱发“小金库”的深层次原因,深入推进改革。
通过分析我省“小金库”问题产生的原因,省财政厅围绕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有针对性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了31项制度及办法,其中涉及预算管理、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管理、现代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改革等四个方面,从源头治理上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目前,我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入总结阶段,但是防治“小金库”的任务还没有结束。省纪委主要领导日前在我省推进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中批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不能松劲,还要继续加大治理力度,防止松懈反弹,更要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力争斩草除根。”
(本报海口11月29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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