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520元,连着补发7个月,一次性领了3640元。”3月17日下午,澄迈县老城盈滨村,94岁的吴连生老人向记者讲起去年底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时的情形,脸上笑开了花。
吴连生的家族在澄迈有不小的名气,号称“澄迈长寿第一家”。这一家,四代同堂、已有儿孙128人,其中辈份最高的6名老人为亲兄妹,平均年龄已超过85岁。
然而,老人们怎么也没想到,在自家土地被征25年后,还能领上“退休金”,享受和其他新被征地农民同等待遇。
原来,去年7月,澄迈率先在全省出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对分别在2009年、2013年出台的两次《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进行延展。对2009年6月18日后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保险制度管理,由政府为其参保提供一次性缴费补贴;对1988年4月20日至2009年6月17日前被征地农民,予以老年生活保障补助,实现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全覆盖。
根据新方案,澄迈县637名在2009年前就被征地的老年农民,每月可领取520元保障金。
“澄迈采用两种‘托底’制度,扩大补助范围,确保养老政策的普惠性,要让被征地农民的‘夕阳红’更红。”澄迈县委书记杨思涛说。
“以后可以天天去镇上喝茶啦!”受益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新政,老人们喜出望外。(本报金江3月23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