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土地证使用权人登记有误,邢莉娅持海口市国用(2008)第00898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向我局申请办理土地证注销业务。经查,该地位于海口市琼山区滨江街道东门社区东门四横里76号,土地面积为62.09m2,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现我局决定通告注销该土地证。该证将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如有异议,请自通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琼山分局申诉,逾期不申诉则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关土地手续。联系人:方海雄,联系电话:13215825552。
特此通告。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