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省法院实施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一个典型案例。从2014年4月开始,为缓解刑事案件增多与司法资源有限、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海口市龙华、美兰、琼山、秀英四个区法院开始试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明确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附加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轻微刑事案件,只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案情简单,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即可实行“及时受理、专人办理、简化庭审、快速裁判”的快速办理工作机制。
海口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试点近一年来,四家法院已运用快速审理机制审结1158件轻微刑事案件,结案率100%,大大提高了刑事审判效率。
此外,该类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为五至七天,无一超审限、超期羁押。绝大多数被告人对判决结果都没有意见,服判率高达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