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新政策给我减轻了很多负担!”现年66岁的海南省汽车制配厂的退休职工杨先生,因血管介入术后和糖尿病两个病种申请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治疗项目最近获得审核通过,每月可以享受定额800元的医保待遇,他激动地说。
今年门诊特殊疾病管理新规出台后,“血管介入治疗术后”纳入了病种范围,术后第一年可以享受每月900元的定额医保待遇,术后第二年起可以享受每月600元的定额医保待遇。这样,杨先生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后,“血管介入治疗术后”这个病可以享受每月600元的定额待遇,加上他还申请了“糖尿病”门诊待遇,按规定在定额标准高的病种定额基础上加200元,现在他每月可以享受800元的定额待遇。
2002年,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将13种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首次将参保患者在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住院标准报销。2012年,将系统性红斑狼疮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病种范围增加到14种。2015年1月,将门诊特殊病种调整、增加至24种,原有病种的待遇标准全部上调,同时对门诊特殊病种的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