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城项目用地位于原海口保税区北侧,东邻中央大道,北邻南海大道。土地证面积79305.93m2,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79282.23m2。该用地属于《海口市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2-1-7分图图则,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容积率≤3.5,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100m,绿地率≥35%。2011年3月批准的修规容积率为3.5,建筑密度19.14%,建筑限高100m,绿地率45%,停车位2330辆。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17栋高层住宅和一栋物业管理用房已建成,一期的总建筑面积为195625.15平方米,总计容面积为162444.63平方米。现二期拟建9栋高层住宅、一栋19层写字楼和一栋幼儿园(在原物业管理房东侧新建),总建筑面积为146796.58平方米,计容面积为115043.18平方米。对照原批准的修规,二期规划方案做以下变更:一、原修规中位于11#楼1层的幼儿园取消,在物业管理用房东侧增加一栋3层幼儿园,面积为1121.21平方米。二、6#7#楼原修规为32层住宅,现变更为26层。三、8#9#楼原修规为28层住宅,现变更为26层。四、10#楼原修规为24层住宅,现变更为25层。五、取消11#12#13#楼,增加一栋19层写字楼。20#21#22#楼原修规为三连排18+1层板式住宅,现变更为20#21#二连排26层塔式住宅。六、23#25#26#楼原修规为三连排18+1层板式住宅,现变更为22#23#二连排19层塔式住宅。七、原修规中二期总建筑面积为139637.12平方米,现二期报建总建筑面积为146796.58平方米。八、原修规中二期计容面积为117981.57平方米,现二期报建计容面积为115043.18平方米,合计项目总计容面积为277487.81平方米,符合原批准的修规。九、原修规中二期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19979.12平方米,现二期报建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21653.26平方米。十、原修规中二期不计容总建筑面积为21655.55平方米,现二期报建不计容总建筑面积为29236.13平方米。十一、原批准的修规建筑密度为19.14%,现变更为20%,符合控规。十二、原批准的修规绿地率为45%,现变更为40%,符合控规。十三、原批准的修规商住比例为1.39%,现变更为1.8%。
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和公众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1、公示时间:15天(2015年7月13日至7月27日)。2、公示地点:海口综合保税区网站(http://www.hkftz.gov.cn/)、项目现场、海南日报、海南晚报。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420088329@qq.com;(2)书面意见请寄到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保税区办公楼108室,邮编571000;(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66814867;67204870,联系人:杨馨仪
海口综合保税区
规划建设土地管理局
2015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