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海南-东方万驰国际边贸城一期1#~7#楼、11#~14#楼、地下室及1#、4#、5#裙房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东方万驰国际边贸城有限公司开发、海南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但在建设工程中,施工单位提出中标价格过低,后期施工管理不足等原因,无法正常开展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建设工作,施工方提出要求终止合同,经双方协商后,决定同意乙方要求,解除双方签订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承包合同。自合同终止后,乙方也不再对本项目持有异议及诉求。 自双方合同解除之日起,我司后继工作正常开展,今后本项目所有建设、生产工作受法律保护。
特此公告。
东方万驰国际边贸城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