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公告
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饮用水水源地内从事网箱养殖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现再次要求在湖山水库从事网箱养殖的业主2015年8月28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监察大队办公室进行登记并接受调查;逾期未进行登记的,我局将按无主物报市政府组织强制清理。
我局地址:海南省文昌市白金路二号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898-63331511
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