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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2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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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立法规定国家勋章荣誉称号不得出售出租用于营利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余晓洁 王聪)21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的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明确,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及证书不得出售、出租或用于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

  “一审草案规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去世的,勋章、奖章及证书由其继承人继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21日在作关于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时说。

  二审草案将一审草案相关条款修改为“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去世的,其获得的勋章、奖章及证书由其继承人或者指定的人保存;没有继承人或者被指定人的,可以由国家收存”。此外,增加一款: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及证书不得出售、出租或用于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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