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促进互联网产业发展,陵水自今年起每年安排不低于6000万元设立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互联网产业发展;安排不低于2000万元发起设立不少于1个亿的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用于孵化培育互联网企业。
为了引进行业龙头企业,陵水对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在该县设立区域性总部、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奖励;对全国区域性总部迁入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落户奖励,奖励用于企业技术研发、品牌推广、市场拓展等。
《措施》规定,对在陵水落地的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年增幅超过30%的互联网企业,视其规模和增速,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成长奖励。同时对互联网企业缴纳税额达到一定数额给予奖励;对电商企业新建的第三方交易平台达到一定业务量以及获得国家、省级政府部门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或开发项目都分别奖励。
《措施》还规定,对与陵水互联网企业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等进行住房补贴等奖励;同时,对从事微利项目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县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支持,给予创业扶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