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0万元回购的趸船和设备,最后只拍出了70万元,差价高达19倍。无论怎么说,一进一出之间,公共投入损失了1330万元,其究竟合理与否,如此悬殊的差距如何形成,其间有没有不可告人的秘密,都成为亟待解决的疑问。
众所周知,政府回购的项目,大多溢价而行,如果再加上特定的利益因素,那么评估价格里面,就会藏着极大猫腻。这一点在政府采购中尤为常见,同种产品政府采购成本往往高于市场,有的甚至高达数倍。“只买贵的,不买对的”不过只是表象,真正的原因还在于,缺乏绩效性审查和相应的追责机制,给了权力寻租过大的空间。(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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