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义隆实业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460100730064372
本局鉴于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琼0106民初323号)的判决结论,决定解除对你公司位于海口市义龙横路12号义龙丽景都市公寓的一套房产(产权证号:HK083657;房号:C幢1803号)的查封。
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琼地税一稽解保封〔2016〕2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琼地税一稽解保封〔2016〕2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1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