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 法制时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6年05月30日 星期一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亚特设100万元
帮助困难职工
符合条件职工可申请
  本报三亚5月29日电 (记者孙婧)三亚市总工会日前出台特殊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特设100万元资金用于加大对特殊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申请成功的救助对象每人可获得5000元至2万元的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在三亚工作不少于一年,且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保的农民工工会会员也属于救助对象。

  据悉,该资金实行一年一结算,结余不留存,超出预算不追加,下年度预算补平100万元留存。

  该办法明确,特殊救助资金的救助对象为三亚市行政辖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会会员,以及该市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中,已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保的在职工会会员。同时,在三亚工作不少于一年且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保的农民工工会会员也在此列。

  办法规定,工会会员及供养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意外伤害,无力承担医疗费用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经所在地区和单位救助后仍然困难的,方可申请该项资金救助。对社会有较大贡献的职工及其家属;烈士遗属;已故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遗属,遭遇特殊生活困境的,也可申请救助。

  符合上述救助条件的职工,可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海南新闻时政
   第003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4版:海南新闻社会
   第005版:评论
   第006版:中国新闻时政
   第007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08版:中国/世界新闻视点
   第009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0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11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12版:娱乐新闻综合
   第013版:海南周刊
   第014版:封面
   第015版:封面
   第016版:封面
   第017版:封面
   第018版:特稿
   第019版:特稿
   第020版:物种
   第022版:鉴藏
   第023版:话题
   第024版:故事
   第025版:海之南
   第026版:随笔
   第027版:人物
   第028版:影视
谎称能低价购买安置房被判刑
三亚特设100万元 帮助困难职工
13市县昨相继发布 雷电橙色预警
海口昨暴雨倾盆 多处被淹
我省援爱行动启动 罗牛山志愿者协会成立
暴雨积水出行难
万宁3小孩水库游泳2人溺亡
“两考”前噪音请“闭嘴”
爱心满海口福利院
海口书场村一出租屋发生火灾
陵水给62名孤儿体检
海口海秀路3路段封闭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