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学校承担校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实行安全工作校长(园长)负责制,由一名校领导分管安全工作。坚决制止围堵校园、侮辱殴打教师、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校闹”行为,依法严肃处置。
为防控学生校园欺凌行为,将由校园警务室民警或担任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的民警进行训诫;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学生,坚决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