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我司诚邀有意向的合作商参与,根据评审情况择优确定战略伙伴进行合作。具体要求如下:
1.以现金出资方式设立混合所有制公司。
2.合作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运营实力;(2)具备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相应资质;(3)现有新能源汽车厂商或厂商的战略合作伙伴。
3.报名时间:即日起截至2018年5月11日。 4.报名地址: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10楼战略投资部,报名时须提交商家证照、资质材料和意向合作方案。 5.联系方式:0898-65342405、18689930510陈先生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