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熊某、周某某于2012年3月29日注册登记成立三亚助业投资有限公司后,未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以项目投资的名义,利用高息、高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引投资。再分别将资金以高额利息转借给其它公司,将从中赚取的利息差作为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
2015年8月,三亚助业投资有限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投资群众的本金和利息,导致多名群众受到经济损失,集资参与人报案。
截至案发,共有195余名集资参与人员被骗,涉案总金额高达9044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明知所在公司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的资格,却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介绍,三亚助业投资有限公司从中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入手,在公园、广场、海滩等场所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吸引目标人群注意。接着给中老年人赠送纸巾、购物袋等礼物,待彼此熟络后,便邀请他们到公司听取投资理财课,骗得投资款。大多参与者都是来三亚的“候鸟”老人,不少人把“养老钱”“救命钱”投入非法集资,血本无归。
该案参与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经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法官提醒:非法集资社会危害性大、犯罪嫌疑人常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通过夸大公司实力等进行虚假宣传,大量募集资金,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警惕以组织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投资等,做任何投资前要三思,切忌贪小便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