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南国际仲裁院与海南仲裁委员会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体制模式。
二、海南国际仲裁院受理境内外当事人约定由“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的各类案件。
三、海南国际仲裁院改制工作完成之前,由第三届海南仲裁委员会继续履行机构职责,海南国际仲裁院院长职责由第三届海南仲裁委员会主任履行。
四、在海南国际仲裁院施行新的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之前,继续使用海南仲裁委员会现行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七月三十日
示范仲裁条款:
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
海南国际仲裁院
地址:海口市和平大道20号鹏晖国际大厦11-12层
电话:0898-65328079、68556289(立案室)
传真:0898-68568916
电子邮箱:hnzcwyh@163.com
网址:http://www.hnac.org.cn
海南国际仲裁院三亚分院
地址:三亚市金鸡岭街336号三层
电话:0898-88600336、88677336
海南国际仲裁院海事仲裁中心
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大楼
电话:18308936666
海南国际仲裁院北京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北京城工美大厦
一层宣武门
电话:010-56236251、18911570457
海南国际仲裁院粤港澳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
中心A座808
电话:0755-26609629、239641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