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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探索了更灵活的外商投资商事登记方式。
对无法提供使(领)馆认证文书的外国投资者,海南国际经发局等招商团队已为其出函说明的,实行容缺受理登记。对能够提供使(领)馆认证文书的外国投资者,可由商事登记联络人上传外国投资者相关证件视频信息代替核验视频,待“海南e登记”平台(外资版)升级完毕后,允许其不上传核验视频。外国投资者持合伙人护照复印件办理注册登记,合伙人在我国没有出入境记录的,可由该外国投资者替代其合伙人在护照复印件上作出相应承诺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