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草案初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5月1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信函方式寄至: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338号省司法厅立法三处,邮编5711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草案初稿)”。
2.电子邮件请发至:lfsczqyj@163.com。
海南省司法厅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