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 在各族群众中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和宗教观,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二、加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做好2023年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切实把运动会办成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盛会
办好全省第六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全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海南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节庆活动,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支持黎锦、苗绣、黎陶等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发展,积极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
三、助推民族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现代化进程中打造民族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海南样板。有重点、有计划打造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引导我省民族地区美丽乡村建设良性发展
四、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创建形式,加强分类指导,利用重要纪念日、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创建活动
组织评选命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
加大对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定期表彰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整理/本报特派记者 刘操 制图/张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