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快一年,终于能用上自来水了。”近日,临高县新盈镇抱蛟村的村民林月花向回访的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说。就在几个月前,林月花还在为家里用不上自来水整日发愁。
2023年5月,临高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室联合新盈镇纪委开展监督,发现该镇抱蛟村2022年11月竣工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而不用,当地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为解决此“痛点”问题,临高县纪委监委党风室、第一监督检查室,新盈镇纪委联合成立两个专项调研督查组,依托“室组地”片区协作机制,通过走访群众、询问镇党委有关知情人等方式了解情况。
原来,抱蛟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施工时,设计、预算与实际工程量不一致,导致“竣工”后仍有两条村巷未铺设供水管道,涉及38户村民198人。因顾及未铺设供水管道村民心理失衡引发后续问题,该工程总体验收后一直未投入使用,一拖就是11个月。
随后,调研督查组向县纪委监委汇报,经集体讨论后决定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与新盈镇党委、县水务局党委对接召开工作推进会并制定解决方案,由新盈镇党委约谈施工单位,追回5%设计费;抱蛟村委会以人居和乡村振兴经费名义向新盈镇政府申请6.5万元,并与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签订《抱蛟村委会饮水安全建设协议》;对此前负责该项工作的新盈镇政府王某、钟某分别给予责令检查、批评教育处分。一个月之后,抱蛟村两条村巷按期铺设上了自来水管道,全村用上了水压稳、水质好的自来水。
临高县纪委监委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开展农村饮用自来水安全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4个、立行立改3个、约谈3人、制发监督建议书1份。同时督促临高县自来水公司和新盈镇人民政府分别制定出台《临高县农村自来水供应管理工作方案》等若干规范性文件,明确管理责任、建立制度保障,从源头上保障农村饮用自来水安全问题。
(撰文/黄悦 王才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