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月光)为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乐东黎族自治县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纳入人大代表票决制的民生实事项目,主要是以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由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具有普惠性、均衡性、公益性且社会效益较为突出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
《意见》规定,县(镇)政府应于每年第三季度启动下一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征集工作,在向党委、国家机关相关部门征集项目的同时,应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公告栏等多种途径发布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公告,广泛征集人民群众意见。
《意见》规定人大代表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民生实事项目应当获得全体人大代表过半数赞成,从高到低按照预定数额确定正式项目。
《意见》规定,县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应当将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视察、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强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
根据《意见》要求,乐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已经下发《关于征集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启动2024年乐东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工作。各镇人大组织驻本镇的县人大代表深入开展调研、走访座谈,进农村社区,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了解和收集人民群众关切,积极提出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并组织县人大代表填写《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