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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低价租”沦为“高价买”

  ■ 杨玉龙

  “每天只需十几元,就能用上高端机”“轻松分摊压力,避免换新闲置”……近期,以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为代表的租赁业务悄然兴起,丰富的选择搭配着看上去实惠的价格,很是令人心动。然而不少消费者尝试过后,直呼租赁犹如“高利贷”,在下单租机过后,往往面临进退两难的处境。(1月10日《北京晚报》)

  据报道,记者曾在消费者服务平台“黑猫投诉”上以“租手机”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形形色色的租机纠纷。大部分投诉集中在合同不透明、限制条件太多等方面。其中,投诉最多的是租赁期满后“买断”价格过高,以及所谓的“租满即送”条件不合理。

  “低价租”从形式上来讲并不违法。毕竟,有实物,交给了承租人,东西的价格在市场上也查得到,还有相关的协议,只要明确商家提供的是质量合格的正品行货,并无不妥。但“低价租”不能套路重重。从具体案例来看,有的品牌手机,显示日租金为19.72元,租后可选择续租、买断、还机等方式。其中“买断”的选项旁还用彩色方框着重标注,可“随时买断”。殊不知,这里“随时买断”也有时间限制,必须租满一年。而所谓的“租满即送”也很坑人,倘若消费者按期租满,最终付出的租金要比直接购买新机多出数千元。

  经营主体应该诚信待人,而不能为了自身利益,通过或明或暗的手段坑骗消费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企业要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款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等等。租机平台在推广、操作上“步步为营”,营造“低价格租高端机”的反差,推动消费者“激情下单”,如此营销,很容易对消费者形成误导,更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低价租”以及“以租代购”作为新消费模式,有一定的市场需求。面对市场乱象,监管部门及网络平台应该负起责任,强化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加强消费警示,共同维护行业合规经营环境。

  消费者也应该增强防范意识。诚如专家建议,越小的字,越犄角旮旯的内容越要注意。消费者想租手机一定要找到可靠的手机出租平台,尤其是在签订合同时更需注意,审慎阅读相关条款,不要简单勾选,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如果遇到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要勇于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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