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宁玥
7月28日11时,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来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区国兴大道与营城路交汇口。只见马路上,一辆辆电动自行车遵照路面的灯牌、标识有序行驶,同时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组织了一支执法小分队,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小伙子,你骑的是电动摩托车,必须戴头盔。”当天11时34分许,执法小分队工作人员拦下一名青年,要求他戴上头盔再离开。不到10分钟,一名女驾驶员骑电动自行车载人出行,仅驾驶员一人戴头盔。执法人员没有放过:“你们必须两人都戴,如果乘客没有头盔,建议下车乘坐其他交通工具。”
记者观察到,11时至12时期间,执法小分队现场查处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10起,暂未发现其他违法行为。部分不戴头盔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员虽然随车携带头盔,却抱着侥幸心理,不愿戴、不想戴。小分队对这些人进行教育批评,并强调了不戴头盔的严重性和安全隐患。
琼中常态化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本周一至周六,我们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21起,其中机动车酒驾2起,未佩戴安全头盔71起、无证驾驶8起、其他违法行为140起。”琼中交通管理大队有关负责人说,在处理其他违法行为时,他们坚持罚教结合,既要从严执法,更要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当天,还有另一支执法小分队深入乡村,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在部署警力时,我们坚持城乡并治,在城市、乡村对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拖拉机等常用车辆进行检查。”琼中交通管理大队负责人说,今年以来,该部门还深入各乡镇、企业、学校开展宣传教育近80场。
(本报营根7月2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