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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海口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把海口市的城市性质确定为:海南省省会,热带海岛生态旅游度假胜地和宜居城市,国家南海海洋研发和综合产业开发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其中近期2005年至2010年,远期2011年至2020年。
主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近期建设用地123.6平方公里,远期建设用地209.4平方公里。
为了保持上版总规的延续性,满足海口未来发展的实际需要,实施区域一体化发展,将上版总规的老城组团以及文昌市的铺前镇设置为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区。海口市今后城市发展建设将与协调区相衔接。
主城区建设用地发展布局从环境保护与环境价值体现、城市空间发展动力的变化、城市职能空间安排的需要切入,以中心组团、江东组团、长流组团形成滨海带状组团空间布局,遵循“中强、西拓、东优、南控”的发展原则。
远景期海口的中心组团、长流组团、江东组团以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土地集约使用和城市环境空间的美化、优化为主。中心组团的土地开发已基本融合,进入调整、改善和优化阶段,长流组团依托较为优越的区位优势,规模有较大的扩展;江东组团经过片区为单位的开发和环境的优化,形成海口的旅游、第二居住地等职能比较成熟的发展区。其中海口核心滨海区、海口水城、东海岸风光带、西海岸风光带成为国内知名的旅游区。
远景的发展重点是建设以老城开发区组团、花场组团、东寨港组团、七星-木兰组团的沿海功能组团和澄迈的金江镇区。老城组团、花场组团以发展综合工业和临港工业为主,东寨港、木兰-七星组团发展旅游业为主,金江镇按中心城镇的标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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