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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视察
可否换种“套路”?
□ 纪卓瑶
代表来视察就带去看“先进典型”,给媒体的材料就把存在的问题全删……在10月10日的建筑法执法检查总结会上,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庆强直言,某些政府部门如此“忽悠”人大代表和新闻媒体,实在不应该。(10月12日《天府早报》)
的确,被视察单位报喜不报忧、“忽悠”人大代表的现象已不鲜见。但在我看来,根治这种顽疾别无妙方,惟有人大代表视察换个“套路”。
道理明摆着,一些地方组织人大代表视察采取的预先通知、部门准备、组织视察、听取汇报、代表建议的 “套路”,给被视察单位留下了弄虚作假的机会。所以,人大代表下去视察不妨改一下“套路”,比如,变事先通知为“突然袭击”,少点大呼大隆、多点轻车简从,少听领导汇报、多深入实地察看等,力求多途径、多渠道地了解掌握全面、真实的第一手资料,这样才能摆脱被“忽悠”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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