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中(身份证号码:330719196811114231):
我局经采取上门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税务文书送达你,并且无法与你联系,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我局采取公告的方式向你送达《海南省万宁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万地税一分局通〔2014〕328号)。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海南省万宁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2月3日
附件:《海南省万宁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万地税一分局通〔2014〕3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