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明确,大中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采取政府投入、农民投资投劳和社会资本投入相结合的方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稳定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保障机制,按照有关规定从国有土地出让收益(入)中计提一定比例资金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征求意见稿提出,农田水利工程供水实行有偿使用、计量收费制度,尚不具备计量收费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农田灌溉实际受益面积收费。逐步推行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农业水价制度。
根据征求意见稿,国家鼓励推广应用喷灌、微灌、水肥一体化和管道输水灌溉、渠道防渗输水灌溉等节水灌溉技术以及先进的农机、农艺和生物技术等措施。国家支持在粮食主产区和严重缺水、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地下水超采地区优先发展节水灌溉,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兴建节水灌溉设施,对节水灌溉设备与产品的购买者予以补贴。
征求意见稿还强化了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追责机制,明确了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