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审计署金融审计司介绍,债券交易犯罪行为的主要手法是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与民营企业内外勾结,利用主管或具体操作债券业务的职务便利,采取将本机构持有的债券先低价卖给民营企业,再加价回购或由民营企业加价转售,以“空手套”的无本金交易方式,侵占原本应归属金融机构的债券收益。
2014年,审计署在对“一行三会”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时发现,监管部门之间存在职权分割不当、协作机制不畅等问题,影响了相关政策实施效果,如债券市场监管标准不一导致监管套利等情况,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以促进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位。
此外,审计署在2014年的审计中还发现金融机构内部人员采取各种手段侵占挪用国有资产、输送巨额利益以及内外勾结骗取贷款等案件线索14起,初步查明涉及银行内部人员88人,包括个别金融机构领导人员用职务便利为亲属谋取巨额利益、有的通过操控结构化证券投资交易非法牟利等案件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