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生于1985年,其妻李某生于1986年,二人婚后育有一儿一女。本该幸福美满的家庭,却因一张电话通话清单引发惨剧。
2014年6月3日早上,宋某到临高县移动营业大厅查询妻子李某的通话清单,发现李某5月份与同一个手机号码的信息有400条左右。宋某怀疑妻子与他人有染,遂多次打电话质问对方与李某是什么关系,没想接电话的男子说:“管不住老婆是你的事,与我无关。”
宋某怒火中烧,当天吃过午饭后便来到岳父家中,与岳父商量李某可能出轨一事的解决办法。随后,李某回来,双方发生争吵,李某负气离开。李某离开后,宋某带着一把水果刀,前往李某打工的工地。
下午3时许,宋某在工地找到李某时,见她正与人打电话,便上前想夺下她的手机看她跟谁打电话,李某见状立即拔下电话卡扔掉。在拉扯过程中,宋某掏出水果刀,连捅李某十余刀。
李某被捅倒地后,宋某心生悔意,在闻讯赶来的工人劝说下,他抱起妻子李某搭乘摩托车到医院抢救,但因伤及要害,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宋某打电话向公安机关自首。
案发后,宋某家属向李某父母代为赔偿18.1万元及一块宅基地(双方议价25.6万元),宋某获得李某父母谅解。
省二中院认为,被告人宋某因婚姻家庭纠纷持刀刺被害人致其死亡,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到宋某事后有积极施救行为,有投案自首情节,且宋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积极赔偿李某亲属并获得谅解。此外,宋某与李某共同生育的一对子女尚且年幼,需要抚育,遂依法决定对宋某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