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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3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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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英法院少年法庭审结首例民事案件
  本报海口2月12日讯(见习记者梁宇晨 通讯员宋岩)记者从海口秀英法院悉知,近日,秀英法院少年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案件,该案是少年法庭综合审判庭成立以来审结的第一宗民事案件。

  据悉,原告杨某与被告邱某因感情不合,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后,约定婚生子小杨由原告杨某抚养。后双方因孩子抚养、探望问题逐渐产生分歧。2010年11月经法院调解协议确定小杨由被告邱某抚养。2014年7月,被告邱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依法羁押于看守所,小杨暂由其姨妈照顾。2014年8月,原告杨某将小杨接走。

  为了合法取得婚生子的抚养权,杨某将邱某告上法庭,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少年法庭受理此案后,在庭前调解过程中,经承办法官的耐心疏导和开解,被告邱某终于同意将小杨交由原告杨某抚养。

  据介绍,这宗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案情以及法律关系并不复杂,但是这类案件的特殊性就在于如何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的心智不成熟,如果仅凭简单的一纸判决文书来认定,对于他们来说可能过于冰冷。通过法官的调解,让当事人充分认识到民事纠纷对于未成年人的影响,尽可能地避免了对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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