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14年5月,潭牛镇供销社支部党员韩大因长期吸食毒品冰毒被公安机关查处;2010年3月至2014年2月期间,潭牛镇中心村支部党员陈泽帅因吸食毒品海洛因多次被公安机关查处。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严重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文昌市纪委决定,给予韩大、陈泽帅开除党籍处分。
2013年9月,时任文昌市交通管理总站交管员的孙欢欢因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于2014年6月3日被文昌市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文昌市纪委决定,给予孙欢欢开除党籍处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文昌市交通管理总站给予孙欢欢开除公职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