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报后,海口龙华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介入调查,先后对涉案当事人、城管执法人员、现场群众进行了细致的走访调查。
经查,2015年5月23日晚,海口市龙华区城管等多部门在海口部分路段开展三车、占道经营夜宵排档集中整治行动,24日凌晨1时许,城管执法人员在对义龙路一占道经营摊位依法查处时,遭到摊位老板杨某新(男,46岁,湖南人)、刘某辉(女,43岁,湖南人,杨某新的妻子)、曹某才(男,28岁,湖南人、杨某新的老乡)、霍某华(男,27岁,湖南人、杨某新的老乡)阻挠及殴打。在此过程中,杨某新不停辱骂城管执法人员并拿出随身携带的辣椒水向执法人员喷射,刘某辉不停辱骂阻拦执法人员,曹某才、霍某华两人也上前辱骂殴打执法人员,造成五名城管执法人员受伤,现场执法活动被迫中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杨某新、刘某辉、曹某才、霍某华四人行为已构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海口龙华警方已对该四人处以行政拘留。
24日上午,海口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对受伤执法人员进行了慰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