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积金管理局局长江永华介绍,今年我省公积金管理局开展了主题为“效率年”专项行动。为进一步提高提取效率,海口局梳理提取业务流程,严格把控各审批环节办结期限,做到了“当日受理,次日审批,隔日出账”。
据了解,为进一步放宽提取条件,除购房、还贷、装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外,省公积金管理局还出台相关文件,规定职工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符合条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此外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重大疾病等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据统计,截至4月末,海口公积金累计提取额37亿元,占累计缴存额43.2%,提取人数16.9万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