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申请人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申请执行被申请人李祉明行政强制执行一案,因你住址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6)琼0271行审91号行政裁定书,本院裁定对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作出的琼地税二稽处[2016]1号《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准予执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二O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