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桂丹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识别号:91460100MA5RFBJJ97,法定代表人:黎秀琴):
因你公司不在税务登记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涉税文书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事项通知书》(琼国税一稽通〔2018〕22号)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事项通知书》主要内容:经调查确认,你公司存在如下违法事实:你公司没有真实的业务发生,为此,你公司对外开具发票的行为是虚开发票的行为。请你公司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后7日内派人到我局核实。你公司有陈述申辩权,逾期不申辩将视为放弃。如你公司认为对外开具发票的业务是真实的,你公司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对外开具发票业务的真实性。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0号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税务联系人:周向红、蒋丽 联系电话:0898-66792507
特此公告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18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