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用地范围内的坟主,请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到东山镇人民政府办理坟墓搬迁登记手续,逾期未登记当作无主坟处理。特此通告。
联系地址:秀英区东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陈先生 65569033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