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博鳌4月19日电 (记者李佳飞 通讯员黄云平)海南日报记者4月19日从文昌市纪委监委获悉,为强化监督管理,促进项目建设,文昌市重点从3个方面入手,着力推动业主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跟踪项目建设,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强化机制建设。文昌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预警谈话提醒、报备、通报曝光、问题线索快速移送等9项工作机制,从8个方面详细罗列出28个主要廉洁风险点,明确负面清单和监督结果运用。组织发改、财政、资规等8个主要行业监管部门,梳理出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共计194项,为跟踪监督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引和法规依据。
强化监督监管。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建立双向承诺机制,签订承诺书313份;推动各项目业主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领域双向廉洁承诺书》115份,同时将项目跟踪监督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对20个单位履行业主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情况、12个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问题14个并督促立行立改。
强化以案促改。2020年10月底,文昌市以查办案件为契机,及时召开全市卫健系统和资规系统警示教育动员会暨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领域警示教育动员大会,敦促犯了错误的党员干部在3日内投案自首,取得“查办一个案件、清理一个系统、治理一个领域”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