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家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9月30日,东方鼎盛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鼎盛”)与我司签订《管城区杨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工程建设施工框架协议》,协议约定由我司向东方鼎盛提供5,000万元资金借款,借期10个月。2015年10月14日,我司向东方鼎盛转账5,000万元,东方鼎盛至今未归还该笔借款及对应违约金和利息。2020年9月21日,你方在《还款承诺》中为东方鼎盛归还本金、利息、违约金等款项作出连带责任保证。
现将我司对东方鼎盛享有的上述所有债权依法转让给江苏新路达建筑有限公司,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你方自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向江苏新路达建筑有限公司履行全部义务。特此通知。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