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资规琼山〔2021〕364号
根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积压房地产产权确认工作的决定》,现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述积压房地产土地确权登记申请的审核情况予以公布(详见下表)。对公布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以书面形式并持有关证据到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琼山分局办理异议登记或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公布的权益无异议。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符女士,联系电话:65809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