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新能源(海南)生物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债权人:
根据中海油新能源(海南)生物能源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中海油新能源(海南)生物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于2021年12月24日从管理人账户、2021年12月27日从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账户分别将应分配的中海油新能源(海南)生物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款汇入债权人指定账户,债权人提交的加盖公章“收取破产财产分配款的确认函”和银行电子回单对此予以确认。《中海油新能源(海南)生物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经执行完毕。对于预留破产费用,如果在管理人终止执行职务后有剩余,将由管理人汇入债权人指定账户。
特此公告
中海油新能源(海南)生物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