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以下开户单位:海南圣大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中鸿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商财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海南屯昌明球生物科学延寿有限公司,海南屯昌三荔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海南圣大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屯昌盛威投资有限公司,屯昌华芳槟榔种植专业合作社,屯昌华柏槟榔加工专业合作社,海南一带一路贸易有限公司,海南增耀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我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连续1年以上未发生收付活动,请于登报之日起30日内到我行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我行将认定该账户为久悬账户。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屯昌县支行
2022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