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陈蔚林)近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2024年,全省新收行政复议案件4618件,较2023年上升86.51%,超过人民法院同期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81件;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070件,较2023年上升83.9%。复议后案结事了率84.3%,败诉率仅1.07%,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相比,“一升两降”趋势明显,行政争议引流到行政复议渠道成效显著,且大量的行政争议经复议后被实质化解,真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据悉,过去一年,我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积极践行“复议为民”宗旨,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不断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工作的衔接配合,并扎实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活动,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行政复议申请服务,将符合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的行政争议尽可能引流到行政复议渠道。
在实现“应收尽收”“存疑先收”的基础上,我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按照“应调尽调、复调结合”的原则,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办案全过程。一方面,注重重心前移、释法析理,在受理审查阶段开展调解和解工作,另一方面,推行行政复议“听证+调解”新模式,提高行政争议化解效率。同时,坚持“应纠尽纠”,推动行政执法源头治理,全面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加大个案监督力度,对依法应当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对重大违法行为、共性问题及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并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抄告制度,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源头严格规范执法。
为持续深化府院联动,2024年,我省持续推动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修订《海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推动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9.97%,较2023年上升0.5个百分点;积极开展业务交流、组织同堂培训,就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专题会商,统一认识、统一裁判尺度,推动更多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据统计,2024年,全省共制发意见书23份、建议书20份,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450件,一批行政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纠正。
与此同时,我省加大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力,推动2022年以来未履行的行政复议决定清仓见底。建立通报督导机制,将行政诉讼败诉及行政复议被纠错情况、履行生效裁判和复议决定、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率等纳入海南省综合考核指标、效能政府考核范围,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有效提升了全省政府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