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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 霞
东航云南分公司飞行员郑志宏辞职遭遇1257万余元索赔案终审判决结果于4月24日公布,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郑志宏的辞职行为不构成违约,判其赔偿东航培训费等共计133万余元。至此,持续近一年的飞行员辞职遭航空公司“天价”索赔一案正式结束。(4月26日《21世纪经济报道》)
郑志宏的胜诉,就其他飞行员而言,更大程度上只是一个标识意义。要彻底解决飞行员与航空公司由来已久的有关跳槽博弈顽疾以及不合理赔偿问题,关键还要改革目前既有的有关飞行员的管理机制。近年来,随着民航业市场竞争的加剧,飞行员成为民航业的稀缺资源,飞行员劳动力市场出现巨大供求矛盾,这使得飞行人员的流动问题加剧。然而,与此相对应的能够适应市场发展需求的飞行员流动管理机制,却迟迟没有建立起来。应该说,这是一种决策性的失误。
更重要的是,这种制度性的缺失和决策性的失误,不仅仅体现在飞行员的流动管理上,还体现在对飞行人才的培训、人才引入等等问题上。WTO保护期满后,民航业的准入门槛的确是放低了,但是,民营资本进入后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民航管理部门的反应却是非常迟钝和滞后的,使得已存在了多年的飞行人才缺口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要知道,民航是系统性非常强的行业,飞行队伍的培训以及各项管理更是异常复杂,这就要求相应的制度建设和决策,决不能拖后腿或缺位。此次,郑志宏的维权行为算是得到了圆满解决,但是,我国飞行员那么多,他们也像郑志宏一样,渴望获得自由之身,渴望享有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保护的劳动者自主选择用人单位的权利。可是,如果我们所有的飞行员都只能跟航空公司撕破脸,到法庭上争得个面红耳赤才能解决问题,那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就整个社会而言,成本似乎太高了。
郑志宏的胜诉,对飞行员流动管理机制乃至其他相关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将会有“倒逼”效应。对此,相关主管部门和专业人士应当做好必要的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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