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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30日 星期一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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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物管的嚣张气焰谁来管?
  ■ 陈 实

  据报道,海口国贸大道海涯大厦的物业管理方未获得资质,被业主委员会依法解聘后,该物管单位暴力阻挠新企业入驻,并以早年物管费用未结清为由,要求大厦一新租户补交以前数百万元物管费用,双方发生了激烈冲突。

  该物管的气焰可谓嚣张至极,不仅违法从事物业服务活动,还多次使用暴力,于法不合,于理不符,于情不通。对这样的企业,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真该好好查一查、管一管了。

  从法上讲,《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证书。否则由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也有类似条款。资料显示,该物管没有资质证书,主管部门不是不知道,但问题一直存在,甚至愈演愈烈,究竟是为什么?

  从理上论,物业费用应该向实际使用人或所有人收取。承租前产生的物业费用,物管本应向所有人或原使用人收取,若无约定,新租户并无缴纳遗留费用义务。该物管却强行收取,还断水断电,实际是无理取闹。

  从情上看,物管纠纷属民商事关系纠纷,发生矛盾应该通过协商和法律途径解决,无论如何都不当突破限度。但该物管多次采用威胁、恐吓手段,并疑似进行了打砸行为。报道称,该物管多次与租户发生冲突,引发了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物管企业管理得好不好,既关系千家万户,也事关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还影响着一个地方的经济秩序与发展软环境。主管部门要切实担当起职责,对违规经营的物管就要敢于亮剑,依法惩处,为百姓谋利,为发展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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