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自治、自律、自立”为指导方针,成立了省旅游工会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旅游景区协会、省旅行社协会,年底前还将成立旅游饭店业协会;省旅游协会内部成立旅游品质保障工作部;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切实保障专职导游、社会导游劳动权益。
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大背景下,2010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条例》等7部旅游地方性法规。同时,《海南省潜水业管理规定》正在起草,并已启动对《海南经济特区导游人员管理规定》、《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
在加强法规建设的同时,我省同时成立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领导小组,强化旅游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制定重大政策,决定重大事项。成立了由分管旅游副省长担任组长,旅游、交通、工商、物价等15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海南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和整治。制订《海南旅游咨询与投诉一体化管理制度》,完善旅游投诉的分办、查办、督办等工作制度并强化责任追究,实现旅游咨询和旅游投诉一体化管理。
同时,完善旅游产业发展政策制度。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的意见》,明确乡村旅游相关扶持政策措施,从资金投入、税费优惠、用地扶持、金融支持等方面大力支持发展乡村旅游。为鼓励开发民航客运市场、拉动旅游业发展,出台《海南省鼓励开发民航客运市场财政补贴试行办法》,每年安排8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用于民航客运市场补贴。2014年1月,海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针对以旅游业为龙头的10个服务业产业,制定了80条优惠政策措施,从放宽市场准入、落实税收优惠、加强财政支持、优化供给要素4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对旅游业等重点服务行业的扶持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