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旅游资源众多,是中外游客心目中的旅游胜地和度假天堂。近年来,尤其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以来,海南旅游业飞速发展,景区景点开发建设亮点不断,游客数量屡创新高,游客人均消费日趋增加,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服务配套也日趋完善,无论从哪方面来看,海南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旅游大省。
然而,随着旅游新业态、新产业不断涌现,海南旅游中不文明的行为也日趋增多,不仅旅游资源破坏严重,旅游市场秩序饱受诟病,旅游行业乱象丛生,服务质量有待提高;而且旅游产业病态频现,相互倾轧、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发展方式也有待升级,海南旅游阵痛频频,饱受沉疴宿疾之害。
立法定规是做好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治本之策。整顿旅游乱象,维护旅游环境,这一切,都呼唤着旅游立法,呼唤着旅游文明。而海南作为经济特区、旅游大省,历来重视旅游立法工作,自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海南已先后出台7部旅游法规,内容涵盖了旅行社管理、景区管理、导游管理、旅游价格管理、旅馆业管理和旅游客运管理等方方面面,又于今年修订实施了《海南省旅游条例》这一海南旅游“基本法”。这些涉及旅游住、行等关键环节的旅游法规,将旅游的方方面面纳入法规管理轨道,让旅游市场监管有法可依,这也让海南的旅游立法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这些法规的制定,对于完善旅游产业发展政策制度,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加强旅游执法检查,优化旅游产业结构,加快旅游经济转型升级,深化旅游改革开放,全面推进依法兴旅、依法治旅而言,意义重大。这些都有助于从宏观层面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扼制旅游景区重复建设,加强旅游服务设施配套,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保障旅游安全。
规范旅游秩序,让旅游产业良性健康发展,除了完善立法,还要加强执法。只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完善体制,提升管理水平,严格执法,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才能促进旅游业良性发展、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