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时间:30个工作日(2015年3月2日至4月13日);
2、公示地点:海口规划网站(www.hkup.gov.cn)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3057房海口市规划局总工室,邮编570311。(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68724393,联系人:王田夫。
海口市规划局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