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强台风威马逊过去已有一年多时间,在台风登陆点的文昌翁田镇,灾后被列入补助对象的毁坏房屋5213户,其中3111户得到修缮,2000多户得到重建。如今,曾经的废墟变成了崭新的砖瓦房,红色绸带悬挂门口,村民一脸幸福和喜悦。
同样,在位于三亚荔枝沟的三亚市救助管理站内,7层高的综合救助中心已经建成,楼内装修一新,宽敞明亮的房间内设有卫浴、网线插口。目前,当地民政部门正在逐步添置生活必需品,希望在春节前给三亚那些临时困难的人群创造一个温暖的家。
“十二五”期间,我省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以及专项救助为主要内容,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各项救助标准和补助水平大幅提高。
设“保护伞”为受灾 群众撑起一片天
陶瓷的墙面、光洁的地面、全新的家具……文昌市铺前镇东坡村贫困户陈文合落成快一年的新家洁净、喜气。陈文合在新房旁边搭了3个简易育苗棚,棚内加勒比松幼苗,一片勃勃生机。
“政府兜底帮我家建起了新房。”2014年夏天的“威马逊”超强台风把陈文合一家住的房子掀翻了,全家6口人只得挤住在民政部门提供的救灾帐篷里。是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及海南部分爱心企业及时伸出援手,为这个遭受风灾重创的贫困家庭撑起了一把“保护伞”,帮助陈文合援建了新房,带他们渡过了灾后重建的难关。
“灾害中,我们要确保所有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地方治疗、有地方住。”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提供的数据显示:因超强台风“威马逊”和强台风“海鸥”袭击,全省2万多间房屋倒塌。民政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共投入救灾资金11.08亿元,救助受灾群众近250万人(次),恢复重建倒损房屋4万多间。紧急下拨灾区大米1240吨、食用油2500桶、帐篷14060顶、折叠床9600张等一批救灾物资,为灾后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提供了重要保障。
如今,被台风摧残过的家园焕然一新,记者近日回访曾经的重灾区文昌,在文城、翁田、昌洒、铺前、罗豆、公坡等乡镇,随处可见新建整齐的房屋。
这只是一个缩影,“十二五”期间,我省民政部门共救助受灾群众478.9万人次,恢复重建因灾倒损民房26.07万间,各类救灾补助项目不断完善,救助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实现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
省民政厅厅长苗建中多次指挥强台风救灾工作,在他看来,海南市县救灾物资的储备非常重要。“我们要保证灾害发生后12小时之内,救灾物资能够送到灾区受灾群众手中。”
目前,我省已有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和三亚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共2个储备仓库投入使用,有4个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正在建设,分别是海口、海南省西部(儋州市)、东部(万宁市)、中部(五指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苗建中表示,新建的4个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成后将与已投入使用的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构成东、西、南、北、中全方位覆盖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
防灾信息化系统的建设也在同步进行。位于海口市友谊路的海南省救灾应急避难中心项目集公众应急避难、减灾教育培训、灾情信息管理、救灾技术支持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减灾防灾基地。投入使用后,将设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中心、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中心、公众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并配备防灾减灾相关专业器材及影音设备等。
在“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创建57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
保障困难群众实现
各项救助有效衔接
“家里的房顶被台风打坏了,今年可以用这笔钱来补一补了。”在文昌市文城镇城南村委会六村,80岁的村民彭明寿去年在领取低保金时,发现存折里多出了一笔600多元的灾后补助金,老人欣喜不已。
苗建中表示, “十二五”期间,我省构建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以及社会力量参与在内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各项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和协调发展。
为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截至2015年底,全省低保对象为27.2万人,城乡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463元和341元,城乡低保月平均补助水平提高到260元和177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五保供养对象为2.9万人,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5508元/人/年、4560元/人/年。我省还实施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机构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00元、600元。
另一个让人内心充满暖意的数据,“十二五”期间,为让困难病患燃起希望,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普遍推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建立。
在位于五指山市的海南省慈善惠民医院住院区一楼外二病房。38岁的白沙患者王秋漫静静地躺在病床上,去年8月13日,患有甲状腺肿瘤的王秋漫刚刚做了手术。
“王秋漫治疗总费用花了1万多元,通过新农合、民政救助资金报销了大部分(自付部分85%),剩余自费部分(自付部分15%)医院全部减免了,并实现了一站式结算。”省慈善惠民医院副院长孙羽说,作为低保对象的王秋漫享受到了医疗费用全免的福利,而和她一样,家在海南中部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乐东、昌江和陵水7市县的特困家庭患者、民政救助对象、市县政府确定的其他特困群众、低收入边缘贫困人员,都可在医院得到免费救治。
在医疗救助的基础上,主管部门救助特殊群体,解决部分人在接受救助后难以脱困的探索也一直在尝试。 昌江县委、县政府于2014年3月出台了“双特”办法,每年拨款2000万元,对特殊困难群众进行救助,力图解决政策之外的救助盲点。
探索更广阔保障体系
“十二五”期间,我省全面落实孤儿保障政策,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强化儿童福利机构兜底功能并推动其向社区开放和提供辐射服务,为亲属抚养、家庭寄养孤儿提供指导和服务。加强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维护困境儿童生存发展权益。
积极探索把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儿童分类纳入保障范围的工作也在探索中。今年7月,琼海嘉积镇退休职工黄培波查看银行卡,发现里面汇入了800元,老人打听后得知,这是琼海市民政部门给他孙子、孙女发放的困难家庭儿童救助金。
多年前,黄培波的儿子遭遇飞来横祸,被歹徒伤害不幸身亡,此后儿媳改嫁他乡。抚养孙子和孙女成了黄培波老两口最重要的事情。
“小孩子很需要这笔钱,可以给他们增一些伙食费,买一点书本。”黄培波说,对于抚养两个在琼海市区上学的孩子,他每个月2000元的退休金要精打细算,才能度过去。
2013年,琼海成为民政部关于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第二批试点地区。对孤儿、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普通儿童等进行分类分标准保障。困境家庭儿童,就涵盖了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每人每月发放生活救助金400元;父母为国家残疾标准2级以上残疾人的儿童,父母患重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致生活困难家庭的儿童,每人每月发放生活救助金300元;父母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儿童,每人每月发放生活救助金300元等。
从今年7月起,伴随着核查工作的完成,琼海全市1582名困境家庭儿童可以领取儿童救助资金。“对于一些贫困儿童的家庭,我们在向他们发放低保金的基础上,再帮助他们兜底。”琼海市民政局副局长陈世雷表示,“我们的目的,是让孩子们不会因为家庭原因没钱穿衣、没钱吃饭。”除了对这一特殊群体儿童的救助金外,如果儿童生了大病,民政部门还将在医疗救助政策上“给予倾斜,优先考虑”。
(本报海口1月26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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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全省民政系统着力推进政策创制、机制创新、服务创优,实现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基层民主活力和社会自治功能明显增强,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更加有力,城乡居民的基本社会服务需求得到满足,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5年来,全省民政事业经费支出从2010年的19.59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28.44亿元。民政为民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快速高效,双拥工作水平持续提升,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社区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民政工作惠民生、暖民心、解民忧、聚民力的重要作用充分彰显。
过去的5年,我省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救急解难、有效兜底、持续发展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救助主体多元化、救助内容综合化、救助方式法治化、制度建设体系化、管理服务规范化。
过去的5年,我省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更加健全,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显著增强,常态减灾与非常态应急救灾有效结合,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过去的5年,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享受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福利服务。





